【輸入個案】早前確診機場搬運工人改為相關病例 已完成疫苗機場員工亦須強制檢測
發布時間: 2021/07/16 18:22
最後更新: 2021/07/16 18:26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16日)公布,根據最新流行病學資料及基因排序的結果,中心已將個案11,952的個案分類由源頭不明本地個案修正為與輸入個案有流行病學關連,有關個案是一名在機場工作的搬運工人,早前被列作不明源頭感染變種病毒,換而言今日已經是第39日本地零感染。
中心指出根據個案早前的基因分析,它與其他四宗來自俄羅斯的輸入個案的基因組有關,包括個案11,947、11, 887、11,926及11,938。而根據中心的流行病學調查,患者在香港國際機場擔任搬運工作,就他於潛伏期間曾處理的航班中,曾發現一宗確診個案11,947,涉及一名於7月6日經航班RL9933由莫斯科抵港的機組人員。
中心稱雖然個案11,952與個案11,947並無直接接觸,但他曾身處該機艙工作數小時,其間數名沒有下機的機組人員亦一直逗留機艙內。中心認為個案11,952很可能在7月6日被航班RL9933中已感染的機組人員傳染,遂於今日將個案11,952的分類由源頭不明本地個案修正為與輸入個案有流行病學關連。
鑑於以上的流行病學調查結果,並考慮到機場員工接觸外來新冠病毒的風險相對較高,政府鼓勵他們完成接種新冠疫苗,同時會向以機場一號客運大樓、停機坪或中場客運大樓為其工作地點的所有機場員工發出檢測公告,相關人士即使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亦須依照以下時間表接受強制檢測:
1.2021年7月18至24日期間於機場工作:
- 7月12日已發出強制檢測公告,檢測限期為7月17
- 受檢人士若在7月10至1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2021年7月25至31日期間於機場工作:
- 強制檢測公告將於7月19日發出,檢測限期為7月24日
- 不接受先前進行的檢測
3.2021年8月1至7日期間於機場工作:
- 強制檢測公告將於7月26日發出,檢測限期為7月31日
- 不接受先前進行的檢測
中心表示,機場員工持續積極支持各項抗疫措施對保障香港的公共衞生至為重要。中心會繼續監察機場的各項感染控制措施,並在有需要時加強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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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伍瑋瑋